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三四个来月,李冥的衣服已经破的不能再破,每次换洗这套唯一随他一起穿越过来的衣服时,都是穿一套悦然给自己做的衣服,其实就是一块兽皮,用来遮羞的。
这儿女人的穿着,都是像悦然一样,就是一块大的披肩,从肩覆盖到脚;而男人一般都是****着上身,只有在很冷的时候才会披一张毛皮。
李冥想自己设计一套衣服,他的皮肤受不了白天的烈日,有一天光了一天膀子,后来全身脱了一层皮;再说他想摸索着设计一套衣服,以后也好教给大家。
李冥想首先从布料着手,但自己学习织了几次布后,都以失败而告终;首先是线不好,部落里织布都是用一种不知名的树皮做的线,不可能织出好的布。
况且这时候也还没有织布机,都是靠老人手工编的,怎么可能会有好布;李冥只能转用兽皮了,部落里到是有一些土办法可以去除一些兽皮上留下的异味,虽然还是会留下一些不愉快的味道,但总是能穿的。
李冥从来不知道现代社会里人们是怎样去处理兽皮的异味的,即使知道,肯定也会因为没有相关工具和原料,肯定还是要落空;也只能将就着用一些气味相对较小的兽皮了。
李冥没有做过衣服,其实他连针都很少碰,以前妈妈在家时肯定是妈妈帮忙缝缝补补;后来妈妈去了外地打工,妹妹接下了妈妈的活,但他曾经还是做过针线活,只是针脚比较混乱,但来到这个世界,只能靠自己了。
部落里有骨针,但不是后面穿有孔的针,而是针后有个疙瘩,用时把线系在疙瘩上,很不方便;当李冥花了几天,终于制作好了一颗后有小孔的漂亮骨针时,悦然高兴的跳了起来;这真是个宝贝,她知道这比以前的那些骨针不知道要好用多少倍。
李冥把自己的旧衣服拆开,看衣服是如何设计的,因为对于他这样的大男生,对衣服制作的了解就是零;正在李冥认真拆衣服的时候,他不知道悦然正看着他,那是两眼冒星星,作为喜欢针线的悦然,他认为这颗针的发明高过了李冥之前所有的一切,不愧是白云神母之子。
悦然带着一帮孩子模仿他磨了十几根骨针,送给村里的妇女们,大家拿到针时都由衷的惊叹,这就是云神之子的力量。
他整天研究着他的服装,因为他不仅只照着自己的旧衣服做自己的衣服,还要完全学会后可以教大家做衣服。
鞋子他是放弃了,不说没有粘胶,更没有合适的鞋底,准备和大家一起穿草鞋吧,在鞋底垫张兽皮保护脚就不错了;但裤子和衣服他是给琢磨出来了,不光男装,还有女装。
为了对付白天的烈日,还有高温,他在研究完自己的那套旧衣服后,发现很不实用,特别是毛皮又太保温了,没有那么薄的布料,穿上就如给自己套了个火炉。
最后他只能摸索着做了几套既像蒙古服装,又像阿拉伯服装的四不像服装。
由于有几件试验品虽然难看,但也是能穿的,他留了两套,就送了一套给野嘎,一套给悦然,还有两套作为样品用来教大家做。
李冥实在做不出更好的服装出来,他能力也只能到那儿了,只能希望部落里的妇女们学会后,能够自己做出更好的衣服来。
野嘎和悦然都没有穿上新衣,一下子让他们穿成这样,他们很不习惯;但当李冥把自己的新衣穿出来时,大家还是很是惊艳、惊叹。
以前李冥穿的那套衣服,大家认为是白云之神给儿子做的,感觉那衣只能天上有,凡人怎能做的出来;现在虽然也是李冥自己做的,但用的是大家也都用来做衣物的兽皮,却比平时大家做的衣服是要新颖好看的多,大家对能做一件这样的衣服,有了希望。
李冥说他想教大家学着做这种衣服,但大家响应的不多;也不知道他们认为这衣服只能神去穿,还是不喜欢,也可能是不想改变。
但当两天后悦然穿着新衣,羞涩的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做这样的衣服成了部落里的潮流,让李冥没有想到的是,后来他的衣服样式传遍了附近的所有部落,并慢慢的形成了这些部落独有的风格,和他当初设计的又有些不一样,但基本的形式一直没变。
还别说,女人就是有做衣服的天分,在李冥这个半吊子师傅的胡乱教导下,几年后,居然也出了几个完全超越了李冥的很会做服装的妇女;二十多年后,做服装也成为了这个世界一个相对全面的产业。
顾梦白是萧洛城生命中的一个意外,偏偏这个霸道腹黑的男人栽在了顾梦白的手里。三年前顾梦白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发现顾梦白已经向蛊毒一样活在他的生命之中,无法抽离。直到三年之后她再次回国,他的视线便再也不能从她的身上移开,那时候的萧洛城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和自己说,你丢失的肋骨终于找到了。自此萧洛城视她如命,宠她一人。而顾梦白也清楚,此生唯一不能负的就是时光和他。...
娇软撩系主神疯批病娇男配一见钟情甜宠1V1都说男主是女主的,男配是大家的。手拿虐文女主剧本的温欣毫不犹豫扑进深情男配的怀里,那边的男主,你不要过来啊!甜甜的爱情不要,傻子才去找虐!霸道忠犬少爷拽着她的手腕,眸光猩红不许去找他,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头来看看老子?君夺臣妻,狠厉暴君将她禁锢在龙椅上,痴迷地摸着她的脸天下都是朕的,夫人自然也是,对...
再世为人,人生就此彻底改变,天下之大,爱恨情仇谁能说的明白?你我之间,又岂是‘情爱’两字这般简单。...
她白天是银行帮人点钱到手软的柜台职员,晚上是趴在电脑前专写狗血小白文的网络写手,同时也是个乐观开朗的吃货。他N集团军里赫赫有名的军三代,某特种部队的中队长,士兵眼中的魔鬼,战友口中的狐狸,女人心中的钻石王老五。休假探亲时,禁不住堂妹的哀求替其相亲,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成了伯父和某男的‘从’军目标。从没想过跟军人谈恋爱,更没想过跟军人结婚,何况还是个腹黑无敌的军人。可她不知道军人是招惹不得的雄性物种,一旦招惹,后果严重片段一跟照片很不像,整容了?他犀利的眸子淡淡扫视着她。是啊,你看我这眼睛,鼻子,下巴整的不错吧!她大方道。没关系,只要性别不是整出来的就行!他一副无所谓的表情。片段二我们很熟吗?她怒视着身旁躺着的男人。不熟!不熟,还敢爬到我床上来!说完直接来套佛山无影脚。没想几秒,连抱带亲被他治服抱过吻过外加睡过,现在熟了吧?片段三这些高难动作你是从哪里吸取的!看到她的笔下激情他不由沉脸。看什么看!她怒的把笔记本盖上。光看确实没意思,直接实践才是硬道理!他的嘴角荡起意味深长的痞笑...
本小说力求展现一个真实的唐朝。林暄穿越到了唐玄宗政治鼎盛时期的开元年间一个叫李善的人身上,开始了他不平凡的一生。想象一下男主与李白斗酒斗诗,与姚崇宋璟论国论道,击败吐蕃平定南诏。一路放荡不羁沾花惹草的在盛唐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有点冲动有点热血有点机智还有点花心的李善是怎样成为唐朝继唐太宗李世民之后第二个天策上将的。...
现代人穿越到一个白痴皇帝身上,而且这个皇帝还马上要下岗了,是屈从于命运还是要与命运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