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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有什么过错,为了族人,以治国兵法相换,完全够了。”
赵王点了点头,从怀中将言骁给萧卓绒的孙子兵法拿了出来说道,转而吩咐下面的人将竹叶青拿了两坛子上来,戳开封泥闻了闻酒香就赞了一句好酒后豪饮一口说道:“但是,你言氏一族翻天覆地的能力也未尝没有,就拿这竹叶青来说吧,谁会料想的到,一坛小小的酒已经在短时间内风靡全国。
你知道为了得到你这一坛小小的酒,外面都已经将价钱涨到了什么地步?一坛百贯以上?何等名贵?哈哈哈.....”
“王爷,竹叶青是好酒,自然就值这个价位,您说的那些不过是黑市上的价位,而我的价位,却是不止是这些。
到时候雍城县会举办一场赏酒大会,周边不少人已经收到消息,到时候齐聚雍城,王爷不妨也来看看。”
言骁习惯性的从腰后将酒葫芦拿了出来,示意了一下赵王,自己就喝了一口,砸吧两下嘴巴说道:“王爷,有酒没肉,不是味,您给来点下酒菜呗。”
赵王一双虎目看了言骁良久,最后哈哈大笑吩咐人去准备,而廖剑平整个人都吓的有些惨白,赵王可不是什么善茬,言骁居然敢这么跟他说话,这不是找死,那就是找死。
你以为你是嫣华郡主,人家是血亲,跟你有毛关系,不高兴,砍了你都是轻的。
“小子,有胆识,进我军营敢这样跟我说话的除了嫣华,你就是第一个,喝好这顿酒,我会送你上路。”
赵王赞赏的抚摸着自己的肚子,便让人去上菜。
嫣华听出他们说的话不对就想插话,结果被言骁按了下去,廖剑平也十分的纳闷,这言骁到底要做什么?
言骁安抚了二人继续对着赵王说道:“王爷,你可知这酒蕴含着三种人的血,而这三种人分别是文人,武人与痴人?”
“何解?”
听着言骁的话,赵王思醇片刻,不解其意问道。
赵王问起,言骁自然回答,而是等着酒菜上齐了,便将杜康造酒的故事给众人讲了一遍,好在这个历史上有商朝,所以言骁说出来的时候也就顺理成章起来,毕竟谁也不会特意去查这段历史。
这相传杜康是商朝时期皇帝的第七个儿子,负责管理粮食。
由于种粮技术的提高,连年丰收,多余的粮食就储存在粮库中。
有次天将大雨,粮库中漏进雨水,于是粮食开始受潮发酵。
过了一段时间,杜康发现粮食被水泡了,虽然觉得很可惜,但他闻到被水泡的粮食散发着一股清香,就用手指沾了点尝了尝,感觉味道好极了,但美中不足的是这酒里有股土味。
于是杜康就天天琢磨如何能消除酒中的土味,尝试了很多方法,但都不得其道。
正所谓“日有所思,也有所梦”
,有一天晚上杜康睡着后,神仙托梦,对杜康说,土味是天生地长的,需要“天地人”
三才中的“人味”
来中和。
要去除酒中的土味,需要先把粮食用水泡好,等九天,第九天下午酉时,把酒倒缸里摆在大门口,找三个看得上眼的人,让他们把食指割破,滴一滴血到酒中,土味就没有了。
杜康决定按此法去做,用粮食泡水等到第九天,把酒摆到大门口找合适的人。
杜康先在人群中发现一个读书人,摇头晃脑的在背书,看着很有文化,于是就把他叫来,让他尝尝酒,书生饮酒后赞不绝口。
杜康就把神仙托梦的故事告诉他。
书生听后觉得言之有理,于是就割破食指挤了一滴血入酒中。
之后杜康又看到一位身材魁梧的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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