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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金色的物体划过一条闪亮的抛物线,落入光头商人怀里。
☆→
“拿着吧!
这是你应得的佣金!”
雷林将手收回,闲逛走着。
“多谢您的赏赐,尊贵的少爷!”
光头赶紧弯腰。
“接下来,我还需要一个管家,两个能记账的伙计!
你如果能找来,这另外一枚金币就是你的!”
雷林又随即抛了抛手上的金币。
“让我想想!
让我想想!”
见到又是一枚金币在向自己招手,光头立马来了精神,有点语无伦次,抓着自己的光头开始冥思苦想:“对了!
!
!
老沃克!
老沃克曾经给一位男爵大人当过管家,最近一直嚷嚷着要再次出山赚钱来着!”
光头商人道。
“很好!
带我去他那!”
雷林满意点头。
两天后,清晨,白色的雾气还没有完全散开,空气中弥漫着寒意。
吱呀!
罗兰城的城门缓缓打开,从中出来了一个马车队伍。
十几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皮甲,带着铁矛和弓箭等武器的佣兵,簇拥着一辆黑色的大马车缓缓驶出城门。
在马车前面,费伦骑着一匹棕红色的骏马,身后一个二十岁左右的佣兵,扛着一面红色的旗帜,上面绣着一头黑色的雄鹰,这就是罗兰之鹰佣兵团的标志。
而在马车周围,戈林骑着马,让出了车夫的一个空位,在上面坐着的,是一个白头发的老头,虽然迎着风,头发不断乱飞,却将衣服整理得一丝不苟。
这是雷林找到的管家人选,老沃克,他之前服侍的男爵家破产,因此正处于无业中,与上门的光头商人一拍即合,加入了雷林的队伍。
从罗兰城到极夜城,只需要七天左右的时间,罗兰之鹰果然不愧费伦之前的吹嘘,对路线非常熟悉,并且还经常能找到借宿地点,免去了队伍宿营的痛苦。
七天过后,队伍平安到达了极夜城。
雷林掀开车帘,看着远方有些阴沉的天空,空气中一层层黑色的乌云积压在一起,将阳光全部遮挡住,好像快要下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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