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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麒年对商禄和自己的事总是看得很透。
他目标明确,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钱,和优渥的生活。
除此之外,都是虚妄。
不可否认,在长久的相处中,他对商禄有几个瞬间可能的确产生了一种近似“山鲁佐德情节”
的东西,但很快他就调整过来了。
他一直很清醒。
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14岁那年,方麒年从福利院越墙而出,头也不回地开始了流浪生活。
福利院没什么不好的,有吃,有住,还有老师教读书写字,但他就是不喜欢。
他不喜欢那么多人挤在一间房里,每晚伴着别人的呼噜和脚臭入睡,也不喜欢福利院内严格的作息要求和对他自由的极度限制。
他要去看看外面的天地,他要去闯一番事业。
于是他带着自己仅有的几件衣服,几百块钱,去了自己向往的大城市——清湾。
方麒年以为,清湾遍地是黄金,处处有机遇,是个闭着眼都能发财的地方。
他很快就能过上华服豪宅,佣人三千的日子。
可事实是,大都市的确机遇多,却根本不是给他这种干瘪小孩子的。
他找不到活儿,填不饱肚子,只能流浪街头,跟野狗抢吃的,随乞丐睡天桥。
流浪在清湾的几年,是他最不愿回首又最忘不了的几年。
没有那几年,或许之后很多事都会不同。
他不会那么执着于留在商家,也不会那么处心积虑想要霸占商禄身边的位置。
17岁那年,不知是不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关系,方麒年骨架仍很瘦弱。
脸又尖又白,粗看像个姑娘家。
他谎报年龄,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小饭店的后厨帮忙配菜、洗盘子。
饭店包吃住,一个月另给八百。
吃是客人剩下的剩菜剩饭,住是晚上关门后几张桌子拼一起铺条被子。
条件差了些,但方麒年没得选。
做了一个月,到结算工资,方麒年想着给自己买台二手手机,抓紧赶一下自己落后多年的潮流,再买身新衣服,结果老板只给了他四百块工资。
累死累活一个月,起早贪黑没休息过一天,就得了四百块。
方麒年不明白另四百块去了哪里,盯着那四张票子,没接,问老板怎么回事。
“哦,是这样。
你住这吃这,都是要钱要花销的吧,这四百是扣掉你房租饭钱之后的结余。”
老板一脸理所当然。
方麒年不干了:“当初说是包吃包住的,你不能看我小就这么坑我啊?菜我洗,盘子我刷,店我看,打扫卫生也是我,我辛辛苦苦一个月,你就拿四百打发我?”
老板脸色微变,见方麒年已经说得这样直白,也不再假意客气,强硬道:“现在就四百,多的没有,你爱要要,不要滚。”
说罢将钱丢到地上,不再理会方麒年。
方麒年盯着地上散落的纸钞,不知道第几次的感受到生而卑微就活该被人践踏的愤怒与不甘。
这个世界是没有底线的。
他觉得他已经够卑微了,到头了,就是个捡垃圾的乞丐,结果乞丐也讲阶层。
他在乞丐里,也只能充当那个被人欺凌,捡别人剩下垃圾的,最命贱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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