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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听过年少不知天高的誓言。
他说,我要爱你一辈子还长。
我问,怎么爱。
他说,你要是到了奈何桥,先别急着喝汤,等我过去,在孟婆面前强吻你。
这样就比一辈子还要长一个吻的时间了。
我说,你怎么就知道我比你先走。
他打趣道,你整天修仙敲代码,肝都枯了,肯定挂得比我早。
然后这段短暂的誓言结束于我把他从电脑桌上踹了下去。
如果他敢这么做,大概孟婆不会让我俩投个好胎,下辈子一猫一狗生殖隔离也有他哭的。
……
城市是座怜悯的蛊壶,允许弱小的虫子们蜗居一个小角落苟延残喘,不必非要去看和参与精英们决胜的厮杀。
我是个普普通通,没有什么出人天赋的程序员,我觉得有这样个角落就足够了。
不碌不闲,没事还能咂摸出一点平凡也配拥有的幸福。
我以为我平凡到可以遇见他便是一生,我以为我平凡到工作至退休都一帆风淡,我以为我平凡到万分之一的几率与我隔绝。
我以为我平凡到死亡离我很远。
至少远到我已经执他手白头了一生,看完在备忘录里留下的山川湖海之后。
可我却死在了我们婚礼之前。
……
我不该相信小说里的鬼话。
实际上死亡是很痛的,虽然有时只有一瞬,那一瞬痛苦也是撕心裂肺的。
余留的痛感真实到让我忘了自己是死了的。
直到我看到他站在我的坟墓前,打着一把黑伞,静默得像另外一块碑。
他身上的西服甚至没有买一套新的,是我亲自与他去那门牌覆上岁月的老西装店定制的。
我看到我的爸妈扔了伞,失智一样地抓住他的衣领,新郎的挪威语绣字被攥得扭曲。
我的父母从头到尾都坚决不答应我们的婚事,没人知道我只是带他见二老一眼就费了多少力气。
现在那些力气付诸东流了,我的墓碑立在雨里,事实证明,我跟着他,我死了。
这听起来一点道理也没有,我死于车祸,和跟他在一起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你不能强求刚失掉儿子的父母去冷静理智,光是用瘦骨嶙峋的手臂抓住这个他们唯一可以倾诉悲痛,愤怒和仇恨的罪魁祸首,就大概费了全部的力气。
除了我,在场的所有的人都是可怜的。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入帘的只有他孤独颀长的背影。
我能猜到,他在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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