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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今晚是不可能善了的了。
是他们伤亡还是我被虐成一具“死尸”
?这貌似是一道很好做的选择题。
只要我努力克制自己嗜血的欲望,在让身体进入僵尸嗜血状态的同时,仅仅把这些暴徒揍趴下而不吸他们的血,就算我弄死他们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因为,放着那么多空的拘留室不关,偏偏把我关进这间人满为患的拘留室,而这间拘留室的监控摄像头又被关掉了,显然是有人刻意进行的安排,让这些人对我不利的。
况且,我对上他们又是一比十一,傻子才会以寡敌众的,向那么多人发起挑衅。
所以说,肯定是他们对我动手在先,我弄死他们也是正当防卫,最多算做是防卫过当罢了。
相信有韩立凯和李明辉帮我,而且韩立凯又有个当局长的岳父,法庭审判我的时候不可能颠倒黑白,给我安上故意杀人的罪名。
那样的话,韩立凯等人肯定不答应。
退一万步讲,假如我克制不了自己吸血的欲望,把这些暴徒咬死后吸光他们的血液,相信我将会因此而解除虚弱的状态。
一旦身体状况恢复了,我将有能力逃出拘留所。
到那时,虽然我会成为通缉犯,遭到公安和宗教管理局的追捕。
但是我往深山老林里面一钻,他们不见得能够抓的到我,总好过被虐成一具“死尸”
,任由仇家摆布的好吧?
刀锋入骨,不得不战;背水争锋,不胜则亡!
“吼!”
我的口中发出一声低沉地咆哮,两颗尖锐的吸血獠牙顶开嘴唇蔓延而出,十根指甲也瞬间变得又尖又长。
体内的尸气在每一寸血肉中鼓荡,不仅让我的身体变得坚韧,还让我徒生出一股大力,猛然振臂挣断了手铐,又猛地用力一分双腿,脚镣也随即断开了。
(断开的是手铐的链子,以及脚镣的镣链。
)
“啊!”
“救命啊!”
“我不要被僵尸咬死。”
那十个彪形大汉惊叫连连,吓得拥挤成一团,纷纷后退。
看到我的外表和普通人一样,他们还仗着人多根本不怕我。
然而,当我露出了吸血獠牙和利爪,他们就吓得和恶狼面前的小绵羊似地。
真特么的欺软怕硬……
人,受到惊吓的时候,心跳和血液循环都会加速。
我清楚地听到他们的心跳声,以及他们血管中血液流动的声音;清楚地看到他们皮肤下面的血管;甚至隔着表皮和血管壁,闻到了那诱人的活人血的气味。
他们在我眼中就是一个个鲜活的移动血库,就是一顿让我为之疯狂的饕餮鲜血盛宴。
而他们惊恐地尖叫声听到耳中,也让我觉得是那么的有征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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