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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的一草一木都富有灵气,我很喜欢这种灵气圣地,即使是夜晚,也让人心旷神怡。
行走在山里,一步一呼吸。
吐纳之间被天地所供养,仿佛成为了山的一部分。
一群萤火虫在低矮的灌木丛里飞出来,它们结伴飞向远方。
“季夏之末,腐草为萤。”
我很喜欢这句话。
出自《礼记·月令》古人认为萤火虫是由腐烂的枯草幻化而来的。
虽然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但它们确实是如此浪漫的存在。
对我来说它们是夜晚的小精灵。
萤火虫平均只有一年的寿命,其中就有十个月在地面爬行。
它们的生命极其脆弱,对环境要求严苛。
成长到发光的成虫时,它们只剩下3-7天的寿命。
这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它们必须要让自己在黑夜里发光。
使自己成为最耀眼的那一颗星星,才能吸引到同伴,共同孕育爱的结晶。
所以他们会把发光的物体当做同类,不顾一切的飞向光源。
对人们来说很短的距离,也许要耗尽萤火虫的一生,如果在这一生的旅途中,飞到错误的地方。
那么迎接它的,将会是在寒冷的夜晚孤独的等待死亡…………
城市中没有萤火虫,实在是光害太多了。
路灯,车灯……这些都能导致它们灭亡,只有避开人群的萤火虫才能生存下去。
所以行走在山间小路上,我也舍不得打开手机电筒照亮。
害怕误导它们,耽误它们谈恋爱。
天逐渐全黑了,有满天星光和萤火虫照亮,这山路倒是不难走。
我也只是在四处转转没有走远。
我一路上转着圈,走走停停借着萤火虫的光观察着夜幕下好看的植物,想着怎么才能挖走几棵好看的花草回去做盆栽。
草丛中有一棵看上去像兰草的植物,身上没带工具,我只好徒手挖。
我蹲着扒拉着土块,生怕弄坏这株美丽的植物,全然没注意身后已经阴气森森的站着一个“人”
。
这棵兰草根太深了,直接拔肯定要弄坏的,还是回去拿铲子来吧。
我拍拍手上的土,起身回去的时候,终于发现了身后那个“人”
她低垂着脑袋,长发盖住整张脸,一身被污垢附着的连衣裙隐约能看出曾经的白色底色。
没有脚。
怀里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婴儿。
那个婴儿眼眶黑洞洞的朝我这边看。
哦。
原来是阿飘啊?偷偷在我背后观察我偷花草吗?还有这种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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