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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家的独苗小少爷,还没出生就秦家老爷子被指了婚。
联姻的丰家是帝国的开国元勋,世袭爵位几百年仍旧屹立不倒,毫不夸张的说,丰家跺一脚,帝国就要抖三抖。
秦家老爷子与丰家老爷子是战友,战场上有过命的交情。
两个老头子都是老古董,平时相亲相爱还不够,一拍脑袋还想结成亲家。
奈何两人成婚后都生了alpha,没法让孩子们搞同性恋,就把目光投向了第三代。
盼啊盼啊,丰家长孙丰成煜长到九岁,秦家儿媳妇的肚皮才总算有了动静。
第一次做胎儿性别产检时,听医生说肚皮里装的是个omega,丰家老爷子高兴得犯了心脏病,没几个月就去世了。
孩子出生后,众人百般爱护。
取名为秦宝。
宝贝的宝。
“秦宝儿是个童养媳!”
“秦小宝订了娃娃亲!”
“结婚!
结婚!”
小小的秦宝闷不做声,背着小手走到路边,捡起几块鹅卵石就砸。
小朋友们作鸟兽散。
秦宝抹眼泪,回去抽噎着和父母控诉:“我、我不做童养媳,我不要娃娃亲,哇呜呜呜……”
老一辈的迂腐思想,父母也没当回事。
本来孩子就还小,再过十几年这件事说不定就不了了之,连哄带骗地揭了过去:“没有的事,小朋友骗你的,我们宝宝怎么会有娃娃亲呢?当然是一辈子待在爸爸妈妈身边才好呀。”
父母的嘴,骗人的鬼。
秦宝第一次对丰成煜有印象是那年十五岁,那时他差不多已经把小时候受到的嘲笑都忘干净了。
那年秦老爷子大寿,宴请四方,丰家送来了厚礼,连一直在国外念书的丰家少爷都专程赶回来贺寿。
秦宝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帅气西装。
他的衬衣领口上打了一枚乖巧的黑色领结,稚嫩面孔已经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彬彬有礼跟在父亲身后答谢客人。
一番推杯换盏。
面前出现了一个身穿白衬衣的年轻人,眉目冷冽,气质凛然,像初展锋芒的剑。
年轻人长得很高,已然高过他的父亲丰议员,听说在国外学成归来,今日准备进入首都市委会工作。
年轻人与大人们谈话,谈吐不凡游刃有余,尽是秦宝听不懂的话题。
秦宝无意间瞥见对方挽起来的袖口和那截结实的小臂。
手腕上的表盘是深蓝色的,没镶钻,仅有极简的几枚指针。
再看,便是轻握着高脚杯的手指,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很短,非常干净。
“差点忘了,这是小儿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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