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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换衣服吧。”
江知鱼道。
田萌萌讥笑道:“换不换有所谓吗?”
“骨子里是个乡巴佬,即便黄袍加身,也是个乡巴佬。”
张旭道:“我觉得这身跑腿工作服,最符合他的气质。”
“还是别换了,搞得不伦不类就不好了。”
江知鱼满脸寒霜,这两人就是故意找茬!
宴无好宴!
参加聚会,不就是想趁机羞辱她吗?
她和田萌萌虽是同学室友,但没有彼此的联系方式,就说明她们的关系并不好。
而且,田萌萌善妒,虚荣心强,此时更是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表面看,林默一个跑腿小哥,跟她确实不搭,田萌萌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当然不愿意错过。
正当她要发飙时,林默已经换好了衣服,出现在她面前。
江知鱼的眼神,瞬间就直了。
白色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古铜色的皮肤。
牛仔裤衬托的身姿挺拔,整个人犹如标枪,锋芒毕露。
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搭配在一起之后,犹如巧夺天工的绝世杰作。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个男人随随便便换个衣服,就摇身一变,成了无敌帅哥!
江知鱼万万没想到,一个男人可以这么帅!
田萌萌的眼神也变了,身边的张旭跟林默比起来……
不,根本没有可比性!
张旭脸色难看,此时的林默,绝对称得上是“翩翩美少年,浊世佳公子”
。
而他,成了浊世里的污浊之物!
“老公,你真帅!”
江知鱼欢喜无限。
田萌萌冷哼一声:“就是生了一副好皮囊而已,有什么用!”
张旭道:“充其量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林默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你说的真对,我有蛀牙,就喜欢吃软饭。”
江知鱼搂着林默的胳膊,“我的老公,只要帅就可以了。”
“以后,你就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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