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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有一个秘密,一直没有告诉过胡一一,其实他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是十二岁。
那时吴越还没有定居在喜来镇,那时的他还是A市某家知名建设集团老板的私生子。
吴越的母亲吴怡本来是那老板的秘书,被老板强占后怀了吴越,可是老板夫人是个家境殷实的强势女人,就像是所有苦情剧一样,吴怡被老板夫人打了个半死,扔到了路边。
但吴怡被好心人救了,躲躲藏藏将吴越生了下来。
吴越跟着吴怡躲在A市,成长到了十二岁。
即使只有十二岁,吴越依然英俊又聪明,可以说是继承了他父亲所有的优点。
让吴怡更欣慰的是,在复杂环境中长大的吴越,变得懂事而独立,与他的懦弱父亲完全不一样。
但天有不测风云,吴怡一时脑热,被骗去了所有的家当,迫于无奈下,她只得跟吴越生父联系上了,想要讨一点生活费,可没想到却被老板夫人逮了个正着,吴怡迫于无奈,只得匆匆带着吴越逃离。
但老板夫人这回似乎不打算放过他们娘俩,暗中买了不少黑道上的混混,准备置他们于死地。
吴越还记得,逃到喜来镇那天时,天空下起了暴雨。
吴怡将他藏在了一个旧木桶中,自己逃开,吸引那些追杀他们的人的注意力。
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只能躲在木桶中瑟瑟发抖。
就在这时,他听到一个清亮的声音在木桶外响起:“好啦,好啦,就拿两根萝卜嘛,爸爸,其实我更想吃肯德基,同桌的小花从A市回来,说肯德基可好吃了。”
屋内传来了大声的咳嗽,那个清亮的声音一下子变弱了不少:“好嘛,我只是说着玩,萝卜粥、萝卜粥也很好喝的。”
吴越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双亮亮的双眸。
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女孩扒拉着木桶,也看到了他,一愣后,问道:“你是小偷吗?”
“不,我不是。”
吴越用力摇了下头,可他全身没有力气,已经做不出更多的动作。
就在这时,他敏感地听到了旁边的街道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他知道是谁,只能用求助的目光看向这个似乎完全不懂事的女孩。
女孩也听到了那阵脚步声,顿了一下后,她一下子就拿盖子将木桶盖上,吴越躲在里面,心跳得非常快。
那群人很快就来到了木桶面前,见女孩站在家门口,粗声粗气地问道:“喂,小丫头,你有没有看到一个瘦瘦的男孩在附近经过。”
“我想想……啊,我看到过!”
女孩提高了声音。
吴越的心几乎快提到了嗓子眼,这个女孩该不会要将他卖了吧?
“他似乎往镇东的方向跑了。”
女孩笃定地说道。
那些人的脚步声离开,又过了一小会儿后,女孩揭开了盖子,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说道:“那群坏人跑了。”
他刚想道谢,哪知肚子却“咕咕”
地响了起来。
女孩先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眼睛好看得像两道月牙,她说:“臭小子,你肚子饿了吧?请你吃萝卜稀饭。”
最后,女孩将他拉了出来,扶着他进了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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