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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个人每天都能碰上面,必定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分歧,就算执澜是只软软糯糯的小怂包,这项定理依然生效。
在这对童工和雇主之间,首先出现的分歧是饮食习惯上的矛盾。
身为债主的颂叔叔还算有良心,承包了打工崽小蓝毛的午饭,然而他准备的第一顿饭就把执澜吓坏了。
鹦鹉的食谱是什么?
水果,坚果,青菜,谷物。
而猛禽的食谱不是食谱,是猎杀名单。
带着血丝的煎肉排,腥膻的动物内脏,甚至还有整只烤熟的乳猪、兔子,或小型家禽。
执澜坐在餐桌旁,和一只表皮金黄冒油的小猪大眼瞪小眼,差点尖叫出声。
“不吃?”
颂一刀切开乳猪酥脆的外皮,撕下最嫩的肋排肉,放到自己盘中。
执澜战战兢兢地小声抗议:“我……我有一个朋友,他是豚属类人。”
颂插起一块肉,放在酱料里蘸了蘸,放进嘴里咀嚼:“哦,你的朋友是头猪,所以呢?”
“所以我不能吃小猪。”
执澜把头垂得老低,压根不敢去看颂的进食场景。
“鸡呢,能吃吗?”
刚出炉的烤乳猪香气四溢,颂看起来十分享受,短时间内已经干掉了半只,探手去拿另一个盘里的盐焗鸡翅。
执澜抬起头,正好看到他轻松咬断鸡骨头的画面,锋利的尖牙衔住翅中,连皮带肉撕下来,混进去的骨头渣子也能轻易嚼碎,大口吞咽入腹。
执澜全身僵硬,牙齿打颤,感觉臂弯处传来剧烈的疼痛,像是自己的小翅膀被颂一口吃掉了。
“小鸡……和我是本家,也不能吃……”
执澜的脑袋越垂越低,快要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你管鹦鹉和鸡叫本家?”
颂不以为然,三两下咽掉那个鸡翅,开始切割这顿饭的主菜,一碟四分熟的肋眼牛排。
餐刀划开焦香的表皮,露出浸满血丝的内里,肌红蛋白的特殊鲜味混着黄油的浓香,能让任何肉食动物为之倾倒。
执澜眼珠都直了,眼睁睁看着颂吞掉那块带血的肉块,露出的尖牙上也沾染了鲜红的血色,显得凶狠狰狞。
“生的……吃了不会拉肚子吗?”
执澜喉结滚动,颤声关心自己的雇主。
“少废话,专心吃饭,”
颂端着手臂皱眉看向他,对小崽子的用餐礼仪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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