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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女孩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那时候她问我:喂,白辰熙,你有女朋友吗?我说没有,她说怎么会没有,你的女朋友不是我吗?就这样,我们在一起。
我和她分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允许我的女人比我更有个性。
第三个女孩是一个校花级的人物,所有男人看见都会脸红的那种,我跟她交往完全是出于挑衅,因为她走路似乎从来都是望着天的,这种高傲姿态的人天生就会引起我的挑战欲,我和她分手的最后一句话是:校花不过是一个笑话。
第四个女孩是一个酒吧女,她长的很漂亮,尤其是性感,很多男人都喜欢性感的女人,至于原因,你去问弗洛伊德去吧。
我和她分手的最后一句话是:你长得很像我的初恋。
她说你的初恋是谁。
我说我的初恋是一个妓女,她生气的大骂我混蛋,最后我们告吹。
综上所诉:我的确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我很好奇的是我这种混蛋为什么还能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如此逍遥。
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女人都喜欢像混蛋一样的男人?是因为只有混蛋一样的男人才会让她们痛?满足了女人的天性:越痛越爱?
反正我不会喜欢我眼前这个正吃着面条,发出唬噜噜声响的女人,我可以确定。
“老板,再来70个汤圆。”
她的口红已经被她吃掉了。
“你确定是70个汤圆?”
老板惊恐的看着她。
“废话,尽管拿,我有的是钱,我什么都没了,就是有钱。”
她大吼道。
接着,她开始吃刚端上来的汤圆,她一口吃进去一个,吃相不堪。
我绝对没有勇气再吃我眼前的那碗粥,因为我对面这个女人在吃掉一碗面后,又再次吃起七十个汤圆来,而她对面的堂堂男儿,居然就吃了一碗粥,哦,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怀疑饭馆里的人会真的以为我认识她,哦,天哪,我怎么可能认识这种:奇葩?
接下来她开始使出浑身解数,层出不穷。
她开始放声大哭,被咬烂的汤圆从嘴里喷出来,粘在嘴角,我的胃在翻腾。
饭馆的人全部再次把目光移到我们这桌来,我继续拿起组织胚胎学。
我绝对是在3分钟内见证了世间反差最大的两种情绪:笑,哭。
她越哭越厉害,隔着那本并不厚的书,我清楚的感觉到此时那些人的目光一定转移到了我的身上,天哪,他们一定以为我跟这女人有一腿。
我根本不认识她。
我拿开书,现场的一幕如我想象的一样,我开始快步迈出座位,准备逃离。
“你女朋友都这样了,你都不劝劝她吗?”
我说过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于是他们渐渐赋予自己一种职业叫做:管的宽。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转过头回应着,那女人的哭声比之前更为惨烈。
不,可以说是壮烈。
“死汤圆,我要吃死你,我要踩死你。”
她站起身来指着我,我现在就是跳进长江都洗不清了,可是我现在分明是站在黄河。
然后她将自己碗中剩下的汤圆倒在地上,挥动着脚在上面使劲的踩着,饭店里发出震耳的声音,她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接下来的一幕足以让我窒息,她躺在地上开始大笑起来。
这家伙绝对是精神病,以我的初步诊断。
2012年6月3日,如你们看到的一样,便是和曾奇葩的初次相遇,而我们的故事也从那一天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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